台湾现行行政区划
省、直辖市、县、市
台湾省 依据《宪法增修条文 》为中央政府(行政院 )的派出机关。2018年7月1日起,行政院 宣布省级机关去任务化,将台湾省政府 及台湾省咨议会 实质上解散,省制完全虚级化。目前台湾省划分为11个县 及3个市 ,所有县市实质上由行政院直接管辖。
直辖市 为地方自治团体,直接隶属于行政院,人口聚居达125万人以上,且在政治、经济、文化及都会区域发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区,得设直辖市。直辖市以下分设区 、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 ,区、原住民区以下设里 ,里之下设有邻 。
县 为地方自治团体,虽划为省 之下,但是实际上由中央政府(行政院 或其区域联合服务中心 )直接管辖。县以下分设有乡 、镇 、县辖市 。2007年地方制度法 修正之后,增列县人口达200万人以上,在未升格为直辖市前,部分准用直辖市编制。过往的台北县和桃园县在升格为直辖市(即今新北市 和桃园市 )前,曾准用有关规定。
市 为地方自治团体,与县同级,实际上由中央政府(行政院 或其区域联合服务中心 )直接管辖。人口聚居达50万人以上未满125万人,且在政治、经济及文化上地位重要地区得设市。市以下分设区 ,区以下设里 ,里之下设有邻 。
目前台湾有6个直辖市 、11个县 、3个市 ,此20行政区域为最高层级之地方自治团体,由人民直选行政首长 与议会。
注:东沙群岛 、南沙群岛 太平岛 、中洲礁 由高雄市 旗津区 中兴里代管。钓鱼台列屿 隶属于宜兰县 头城镇 大溪里 ,龟山岛 隶属于宜兰县 头城镇 龟山里 。
乡镇市区
乡镇市区 为六种行政区位阶相同或相似的行政区划名词。其中山地乡 、乡 、镇 、县辖市 为县 下之划分,为地方自治团体,有自己的首长选举、民意机关、自治财源等。法规规定人口聚居达十万人以上未满三十万人,且工商发达、自治财源充裕、交通便利及公共设施完全之地区,得设县辖市;而对乡镇则未规定设立标准。区则为直辖市 或市 下之划分,非地方自治团体,行政首长由所属市长指派,不设民意机关。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 则为直辖市 之下由山地乡 改制之划分为地方自治团体,有自己的首长选举、民意机关、自治财源等。
目前台湾共有358个乡镇市区;24山地乡 、115乡 、35镇 、14县辖市 、164区 、6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 。
山地乡、乡以内之划分为村 ;镇、县辖市、区、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以内则划分为里 。村、里设民选村、里长一名,为台湾最基层之地方选举。村、里之下又划分为邻 。
行政区列表
No.
名称
旗帜
徽章
下级行政区
政府所在地
面积(km²)
人口
首长
陆域
海域[2]
省 与直辖市
-
台湾省
无
25110.0037
40837.0399
6,933,688
无
1
台北市
12区
信义区
271.7997
0
2,507,673
蒋万安
2
新北市
板桥区
2052.5667
2966.7265
4,043,236
侯友宜
3
桃园市
桃园区
1220.9540
1,130.2383
2,324,804
张善政
4
台中市
西屯区
2214.8968
1,663.7394
2,851,309
卢秀燕
5
台南市
37区
安平区
2191.6531
2,592.7310
1,859,687
黄伟哲
6
高雄市
苓雅区
2951.8524
2,726.8354
2,735,308
陈其迈
台湾省 的县 与市
7
基隆市
7区
中正区
132.7589
3,585.4177
361,735
谢国梁
8
新竹市
3区
北区
104.1526
387.5623
457,040
高虹安
9
嘉义市
2区
东区
60.0256
0
263,150
黄敏惠
10
新竹县
竹北市
1427.5369
333.9971
591,334
杨文科
11
苗栗县
苗栗市
1820.3149
1,741.4762
533,744
锺东锦
12
彰化县
彰化市
1074.3960
3,313.6481
1,233,060
王惠美
13
南投县
南投市
4106.4360
0
475,203
许淑华
14
云林县
斗六市
1290.8326
1,220.4274
659,556
张丽善
15
嘉义县
太保市
1903.6367
336.1701
482,055
翁章梁
16
屏东县
屏东市
2775.6003
5,771.4292
792,383
周春米
17
宜兰县
宜兰市
2143.6251
2,145.3078
449,500
林姿妙
18
花莲县
花莲市
4628.5714
2,790.9131
316,219
徐榛蔚
19
台东县
台东市
3515.2526
11,274.6894
210,898
饶庆铃
20
澎湖县
马公市
126.8641
7,936.0015
107,811
陈光复
行政区划沿革
荷兰与西班牙统治时期
台湾之行政区划在此时期主要为架构在台湾原住民族 聚居自然村落 之上的部落联盟(如大肚王国 、大龟文酋邦 、琅峤十八社 等)。1624年,荷兰 军队进入台湾南部 ,在大员 建立热兰遮城 开始其统治。1635年,荷兰东印度公司 在台湾南部开始对原住民征服行动 后组织年度地方会议 (Landdag)以联络原住民部落维持其统治。
1626至1642年间,西班牙帝国 亦进入台湾北部 建立殖民地。此期间西班牙当局在台湾划分出三个地理区(或称省区 ),分别为淡水河 流域的淡水省区 (Tamchui)、宜兰平原 的噶玛兰省区 (Cabaran)、从花莲立雾溪 口至秀姑峦溪 口的海岸与纵谷地带的哆啰满省区 (Turoboan)[3] 。
164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 发动鸡笼之战 从西班牙帝国 手中夺取北台湾统治权。此后荷兰当局将台湾划为四个地方会议区,分别为北部地方会议区 (Noorden)、南部地方会议区 (Zuiden)、淡水地方会议区 (Tamsuy)、卑南地方会议区 (Pimaba)。此期间亦有人文地理研究将台湾分为福尔摩沙十一郡省 但并非实际使用之行政区划。
明郑时期
公元1664年之后的台湾行政区划示意图
1661年郑成功 攻下台湾 ,五月占普罗民遮城 ,改赤崁为东都明京,总名“东都”。设一府二县,立承天府 ,以新港溪(今盐水溪 )为界,溪北属天兴县 ,溪南属万年县 ;另设一司为澎湖安抚司 。郑成功死后,其子郑经 改东都为东宁 ,并于承天府之上再设东宁总制府 。另升天兴县与万年县为州。又于澎湖安抚司外加设南北路两安抚司。
基层行政区划部分,承天府 下辖四坊一镇;天兴州 下辖十三里 ,万年州 下辖十一里;除王城安平镇 外共计四坊二十四里 ;安抚司 下辖四社管辖原住民 。
清治时期
1683年,大清帝国 将台湾纳入版图划归福建省 ,并设立台厦道 ,总管台湾与厦门军事,道署设于厦门 。(清朝行政区划 体系中,道 并非正式行政区层级而属于军区 划分,为省 的派出机关,其地位在省 与府 之间,清朝后期权力逐渐增加,《内政年鉴》便视之为正式行政区划)
日治时期
1895年,大日本帝国 与大清帝国 签订《马关条约 》,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群岛……之城垒、兵器制造所及国有物永远让与日本”。台湾成为大日本帝国 之外地 ,设立台湾总督府 管理之。台湾日治时期的行政区划,共计经历十次较大的更动。其中依划分方式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从1895年改隶时将原大清帝国 的府 改为类似日本内地 的县 起,陆续在县及厅的数目上增减;之后在1901年把县废除,全台共设20个厅,8年后,缩编为12个厅;到最后1920年改设五州二厅,并且整个行政区层级上与日本内地 采取相同制度。
1926年至1945年台湾一级行政区划图 值得注意的是,前面几次区域的变动相当频繁,每次存在时间不长,而1920年的这次区域的划分所持续的时间最长,相当程度地影响战后中华民国政府规划台湾的行政区划。
战后时期
1949年行政区划重划前,台湾省行政区划图 1982~2010年台湾行政区划图(图含金马地区 )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 ,中华民国 代表同盟国 军事占领台湾。1945年8月31日,颁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大纲》。9月1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 在重庆市 成立临时办公处。9月20日,正式公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10月2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开始在台湾台北市 运作。
未实现的区域草案
1945年3月
台湾接管计划纲要地方政制行政规划图,黄底为省辖市
1945年8月
1945年8月中央设计局规划的台湾省行政区划草案
1947年6月
此时的未实现计划,将台湾分置为11县5省辖市。计划中的县市名称与现行名称对照如下:
例:现行名称 → 当时计划
桃园市 → 新竹县
新竹县 → 长风县
苗栗县 → 竹南县
台中县 → 丰原县
台中市 → 中正市
彰化县 → 台中县
云林县 → 长溪县
台南市 → 成功市
1949年
此时的未实行行政区划规划与1947年6月的差别并不多,仅一些不同,如下表:
例:现行名称 → 当时计划
桃园市 +新竹县 湖口乡 、新丰乡 → 新竹县
新竹市 +苗栗县 +新竹县 (不包括湖口、新丰两乡) → 人和县
台中县 → 丰原县
南投县 → 大观县
彰化县 → 台中县
云林县 → 长溪县
南投县 鱼池乡 → 日月潭管理局[6]
1950年7月
1950年7月台湾省行政区重划草案 此时的未实行行政区划规划与1950年正式行政区的差别如下表:
金山乡 、万里乡 并入基隆市 。
新丰乡 、湖口乡 并入桃园县 。
通霄镇 、苑里镇 并入台中县 ,县治设于清水镇 。
大里乡 、太平乡 、乌日乡 、雾峰乡 并入南投县 。
竹山镇 、鹿谷乡 并入云林县 。
四湖乡 、元长乡 、口湖乡 、水林乡 及北港镇 并入嘉义县 。
楠梓区 、高雄县 (不包含美浓镇 、六龟乡 、茂林乡 、桃源乡 和三民乡 ),设为独立出凤山县。
美浓镇 、六龟乡 、茂林乡 、桃源乡 、三民乡 并入屏东县 。
1997年
1997年中华民国行政区划重划计划图(不含金马),不同颜色为不同省份,红色为直辖市 由行政院 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 所发表的未实现计划,将中华民国 自由地区 当时的两省两市(台湾省 、福建省 、台北市 及高雄市 )重新划分为六省三市一特区。此外,县市级行政区方面也做出相当的调整。
规划之行政区
对应原有行政区
省级行政区
县级行政区
北基省
基隆市
基隆市加上台北县的汐止市、瑞芳镇、平溪乡、双溪乡、贡寮乡。
北一县
三重市、新庄市、芦洲市、淡水镇、五股乡、泰山乡、林口乡、三芝乡、石门乡、八里乡、金山乡、万里乡。
北二县
板桥市、土城市、树林市、莺歌镇、三峡镇。
北三县
中和市、永和市、新店市、深坑乡、石碇乡、坪林乡、乌来乡。
台北市
台北市(未变)。
桃苗省
桃一县
桃园市、八德市、大溪镇、龟山乡、芦竹乡、大园乡、复兴乡。
桃二县
中坜市、平镇市、杨梅镇、龙潭乡、观音乡、新屋乡。
新竹县
新竹市,新竹县。
苗栗县
苗栗县(未变)。
中投省
台中县
丰原市、东势镇、大甲镇、清水镇、沙鹿镇、梧栖镇、后里乡、神冈乡、潭子乡、大雅乡、新社乡、石冈乡、外埔乡、大安乡、大肚乡、龙井乡、和平乡。
彰一县
彰化市、鹿港镇、和美镇、线西乡、伸港乡、福兴乡、秀水乡、花坛乡、芬园乡、大村乡、埔盐乡。
彰二县
员林镇、溪湖镇、田中镇、北斗镇、二林镇、埔心乡、永靖乡、社头乡、二水乡、田尾乡、埤头乡、芳苑乡、大城乡、竹塘乡、溪洲乡。
南投县
南投县(未变)。
台中市
台中市加上台中县的大里市、太平市、雾峰乡、乌日乡
嘉南省
云林县
云林县(未变)。
嘉义县
嘉义县、嘉义市。
南一县
新营市、盐水镇、白河镇、麻豆镇、佳里镇、学甲镇、柳营乡、后壁乡、东山乡、下营乡、六甲乡、官田乡、大内乡、西港乡、七股乡、将军乡、北门乡。
南二县
永康市、新化镇、善化镇、新市乡、安定乡、山上乡、玉井乡、楠西乡、南化乡、左镇乡、仁德乡、归仁乡、关庙乡、龙崎乡。
台南市
台南市(未变)。
高屏省
高一县
凤山市、林园乡、大寮乡、大树乡、大社乡、仁武乡、鸟松乡。
高二县
冈山镇、旗山镇、美浓镇、桥头乡、燕巢乡、田寮乡、阿莲乡、路竹乡、湖内乡、茄萣乡、永安乡、弥陀乡、梓官乡、六龟乡、甲仙乡、杉林乡、内门乡、茂林乡、桃源乡、三民乡。
屏东县
屏东县(未变)。
澎湖县
澎湖县(未变)。
高雄市
高雄市(未变)。
花东省
宜兰县
宜兰县(未变)。
花莲县
花莲县(未变)。
台东县
台东县(未变)。
金马特别行政区
金门县
金门县(未变)。
马祖县
连江县。
注一 :北基省、桃苗省、中投省、嘉南省、高屏省、花东省等六个省份的名称皆未定。注二 :北一县、北二县、北三县、桃一县、桃二县、彰一县、彰二县、南一县、南二县、高一县、高二县等十一个县份的名称皆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