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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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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记专题 (获评未知重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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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者传记原则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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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发现来自IP 183.178.115.99的编辑,涉及片面之词,甚至人身攻击,本人详细参照生者传记准则后,决定移除183.178.115.99的编辑。亦请各维基编辑注意,根据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7068/details/2567 ,183.178.115.99是DAI ADORU的惯用IP,此人在独立媒体的言行相当乖异,请小心此君针对独立媒体或相关条目的编辑。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3日 (三) 19:49 (UTC)[回复]

请楼上的黄世泽先生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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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忘了自己的密码,所以我不登入而编辑,而既然维基又容许ip用户不登入而进行编辑,那请问黄生,是否能够让你对此借题发挥?

我做每个编辑没想到要改动自己的ip,因为我没有阁下一般的巧设心机,而事实上以ip去定夺一个人的身份是不容任何人抵赖的,但任你再“拖”几多“马”来,对人广宣但又要混淆言词“这个dai adoru又搞事,请去封杀他”,都是非常不道德的,黄生你会不会觉得你自己很多所作所为其实太像你声称讨厌的中共?今次,你就像外交部四处向欧洲各国发出警告不要支持刘晓波一样,还望阁下不会认为自己站在道德高地。

“生者传记”准则本人在编辑条目之前早已了解,恐怕是先生你在曲解传记的原意,言行争议既是出自当事人,而条目内文又有来源支持,相信这已满足维基来源方针,不见得你个人单方所不愿意看到的就有理由移除,反而我所见到的事实却是黄世泽先生也对自己的批评亦相当隐恶扬善,由于阁下的前科太多太多,由你去做道德判官?对不起,我不认为你有这种资格。

阁下指条目内文“涉及片面之词,甚至人身攻击”,实属阁下的安插罪名,首先,被阁下移除的每句都没有你所指的“攻击”成分,如你觉得哪句有问题的,有“涉及片面之词,甚至人身攻击”的,你务必举出来,而不是不先讨论便立即移除,你这种做法反而才是片面之词并让死无对证,那才是是维基方针所不容许的。可是黄世泽先生你却从来都是这样,取闹别人永远无理,单是阁下这篇《对网络流氓唔使太客气》[[1]]便足以让任何人看到你的本人的偏见,但就和你很多前科一样,同样是为骂而骂,黄世泽先生,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指骂别人是“五毛”、是“流氓”,但当别人持有理据,你却可以玩任何手段包括法律去打压别人,请问那又是什么逻辑?

就是你的blog,我们大致上都可以看到你的为人,既有各式各样的“封杀异见政策”,又不容许别人就你的文章作出批评,就连c&p转载都要恫吓网友“侵权”、“以法律处理”,这种只有你批评别人不容别人评价你的行为,实在令人嗤之以鼻!我想,就是李+x要箝制言论都会被全港市民唾弃,所以,黄生如果有闲钱有空闲时间,我会建议你多做慈善济世的事,请用于更有意义的事上面,而不是滥用自己时事评论员之名去不断打压抹黑与你意见不同的任何人士,又或者试图以钱去通神,以为郁d就告人诽谤你就能“买取你想要的正义”。

再说,黄世泽先生,以下是你的维基用户页所列举的原则,

个人编辑维基百科坚持的一些原则

  1. 反對濫刪主義,任何未與原作者協商的濫刪行為,都是破壞維基百科。
  2. 儘量根據現有的學術標準行事,維持嚴謹性和中立性。
  3. 有參考書目可循的,都會提供,讓讀者多看書。
  4. 我知我在網上網下仇家眾多,那些搞事的言論,我會毫不猶疑地刪掉。

首三点原则,你背道而驰,第四点,则极其我中心,什么是搞事?谁是你的仇家?你会毫不犹疑地删掉?“反对滥删主义但又会毫不犹疑地删掉些搞事言论”?这是什么原则?请问你是谁?这种的大佬?甚至神?

黄世泽先生,相信没有太多人对你砌生猪肉,就连陶杰先生都对你有所评价,说回维基,还请黄世泽先生不要再因人废言,滥用方针,阁下一直声称“反对百无一用是书生在中文维基的独裁暴政”,可是我们所见到的,反而是你在独裁暴政,试问,如果你比书生早在这里上位,你可以说自己不会比他更独裁更专制吗?

再者,黄生你的一句“此人在独立媒体的言行相当乖异”,也明显属于阁下基于自己立场而产生的偏见,对本条目的章节移除也属于隐恶扬善的河蟹,“请小心此君针对独立媒体或相关条目的编辑”也反映阁下的阴谋论,反过来,我们看到的原来是阁下将dai adoru视为洪水猛兽,都是“有所居心”的,这种因人废言的态度是否更值得商榷?

adoru

阁下在这里、网典以及香港独立媒体的事迹早己家传户晓,阁下用什么理由都好,你塞入的文字早把你的用心暴露出来,这件事,我己经通知了妙诗人以及这里管理团队。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5日 (五) 19:54 (UTC)[回复]

又再一次因人废言,不能理据说服别人,你通知谁是你的自由,但是非黑白并不是一个黄世泽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再说,妙诗人还不是一个有前科的所谓管理人员,无所不用其技最终只能用上行政暴力,就不要说自己很有原则,“阁下用什么理由都好”?请注意,指摘是你给我的,就请你负上责任陈明,不要经常“阁下在这里、网典以及香港独立媒体的事迹”一派的口吻,阁下不是说过要控告网典,说那里对你非常不中肯的吗?每提到你的都是不中肯,但提及你的“眼中钉”就“家传互晓”?提提你,你在网络上所流传的事,和很多网友的纷争包括你打压异己的动作可更恶名远彰,无视自己问题只能以“阁下在这里、网典以及香港独立媒体的事迹”作为你的理由,你这个人是不是有点奇怪?

adoru

阁下有以理服人过吗?不要搞笑了。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5日 (五) 20:19 (UTC)[回复]

关于DAI ADORU发动编辑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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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退回183.178.115.99所有编辑的原因:

  1. 他所谓的来源, 都是他个人在他处发表的意见,并不可视作可考证来源,这根本是原创研究。
  2. DAI ADORU与香港独立媒体以及林辉有争拗,并根据内容,本人有合理怀疑相信,有人故意作出破坏。
  3. DAI ADORU过往亦有足以被封禁的破坏纪录,不单在中文维基,在相对宽松的香港网络大典亦发生。

基于以上理由,本人必须作出回退,直至183.178.115.99停止行动。本人亦不拟与DAI ADORU或可能之分身作任何讨论,亦无必要。2010年11月5日 (五) 20:28 (UTC)

必须澄清,发动编辑战的是黄世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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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澄清,

1.发动编辑战的是黄世泽先生而非本人,

2.被黄世泽先生移除的条目章节,有来源印证,黄先生声称“条目片面又有人身攻击”, 实属安插罪名,生安白造,

3.黄世泽先生将“他所不能容忍”的都视之为“破坏”,并先斩才后奏于管理员,实属抹黑和诽谤,

4.如果有人不同意条目的内容,应先使用讨论页讨论问题所在,又或者帮忙加入不同意见资料于条目之内,以作平衡,但黄先生并没有这样做,

5. 黄世泽先生亦已有多次扶持其本人及其友好名声的前科,手段同样是隐恶扬善。

事实上本人撰写的章节都带有来源,要将之粗暴地,不先讨论情况下回退的,是黄世泽先生本人;他可以对条目提出意见,但就不可以无理回退,事后抹黑别人是很可耻的行为。

另外,本人在他处发表意见,作为第一身的是否就不可以作为来源,或者有讨论的空间,可是,事实上参与该处的讨论的不只我而是另有多位网友参与,黄世泽先生却将与他有别的一方意见都说成是来自本人,硬要说这是不可靠来源,说穿了是否黄世泽先生本人有意在维基控制舆论达至“和谐”大家应该深思。

而事实上“要求删除示威片段事件”的讨论本人并无参与,但却屡被黄世泽先生一并回退,我会疑惑这是不是黄世泽先生的混水摸鱼,黄生仅志在消音,并消得乾乾净净。

还有,我无疑是有封禁纪录,但绝对不属破坏,理由我已多次陈明不赘,但我相信即使有封禁纪录,而今次的编辑可是完全根据方针情况下编写,反而,黄先生未能根据方针办事最后要端出“别人有所前科、并非好人”,这是对一个已经解封的人的不公平,至于网典那里怎样,相信亦和这里的讨论无关,如黄先生认为“adoru在网典被封”是一个必要的参考,我也请管理人员了解,黄世泽先生也拟控告网典有关其同名条目“不中肯”,也在那里打过编辑战,我会感到奇怪的是,何以黄世泽先生有操控事实是非之能力,是否只基于黄先生一人的喜恶?

最后回应黄世泽先生︰我的理不成理的话,请指出我哪里出了问题,但很可惜一直以来阁下从来没有指出,只摆出一派“不屑同佢辩论”、“解释都费事”的态度,但却无理取闹地将异见者冠以“流氓”,我看,阁下这种“不屑同佢辩论”、“解释都费事”意即“理由莫须有”的态度,我倒要反问阁下有以理服人过吗?不要搞笑了。

adoru

DAI ADORU,你看清楚自已引用是什么东西,全部你自已写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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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阁下的手笔,你就是DAI ADORU
#[3] <- 所谓个别网民,又是DAI ADORU
#[4] <- 这里网民质疑,又是DAI ADORU
#[5] 最好笑这个,你和翁文铿粗言互骂都可以是可引用来源?

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5日 (五) 21:23 (UTC)[回复]

黄世泽先生你就只能一味的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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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说,你就只能够将我写的给端出来,但其他网民写的呢? 我仅是基于事实而写,可是,黄世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指骂不同意见这为五毛,有关这个章节,竟然也被清理得干净,哪清道夫是谁?是你,黄世泽先生你就只能一味的删吗?指骂别人的你移除该章节,你的用意只有你才最心知肚明。

我很奇怪黄先生为何只能仅举出这些,不是去协助完善条目,而是要“铲除”所有他不想见到的,说穿了是否黄世泽先生本人有意在维基控制舆论达至“和谐” 值得深思。而事实上在fb上“要求删除示威片段事件”的讨论本人实则并无参与,但却屡被黄世泽先生一并回退,而所以被删,却被黄上面以“最好笑是这个”为由删除,查实该个来源旨于引用独媒引述事件,与黄所指的“你和翁文铿粗言互骂”根本没有关系,再者,本人在该数节中举的并非仅黄先生上面所举出的几个来源,黄先生此举无异于将来源以偏概全,另外,根据汇报务所必须符合的当中两则条件﹕1. 所报告的编辑必须是破坏,而不是编辑争议 2. 所报告的用户必须已经得到警告,屡禁不止的破坏才应汇报至此 基本上黄先生的报告并不能满足以上两点,因为这基本上不是破坏而是编辑争议,只是仅他一人声称有问题而他不欲观之的章节而已,同时黄先生并没有使用讨论页先作讨论,而他亦没有协助改善条目,无疑存在自相矛盾,另外,本人认为黄先生在“举报本人”之时,每采用一些笼统而过于简单的描述,仅声称本人在“破坏、生事”,恐怕这种举报是滥用报告机制但却误导管理员,我会疑惑这是不是黄世泽先生的混水摸鱼,黄先生的心机设计仅志在消音。

编辑者黄世泽声称条目被破坏,实情是他要箝制既有事实,将条目无理整顿反而是有破坏无建设的举措。

adoru

声明︰有关黄世泽给本人的私人信息及本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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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11月6日 (六) 05:49,黄世泽先生曾经给我以下留言︰“Information.svg 请停止一切无建设性编辑。阁下编辑已对维基百科构成破坏,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敬请合作。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6日 (六) 05:49 (UTC)”

及后,本人欲回复黄先生,并于2010年11月6日 (六) 06:15 在其对话页留下以下讯息︰“黄世泽先生,阁下将带有来源的章节移除,而在移除之前却绕过讨论,而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本人,但却被你冠以种种口实,在阁下意欲隐恶扬善、言明杯葛单方意见的心态使然,反过来阁下种种举措才算是破坏,请阁下不要再装模作样,多谢。”,本人相信我这则回应仅表明立场,并无恶意攻击,旨在陈明现实状况,但,黄世泽先生却在2010年11月6日 (六) 07:33将我的留言给删除。

有鉴于本人曾于某管理员的对话页留言,却被对方单方强词“信息属于滋扰”,最终演变为被停权不能编辑,本人实有必要在此声明并以正视听,并将黄世泽先生给我的信息,以及本人回复他的原文在此披露,本人给黄世泽先生的回复同样没有攻击成分,本人实不明白为何黄世泽先生要在其对话页移除本人给他的回复。或者,在他的园地总是容不下任何有关他的负面评价。

有关黄世泽先生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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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世泽先生也曾向管理员“举报本人在破坏”,不过,就正如本人早前说过,黄世泽先生将编辑争议看成破坏,这是举报机制所不适用的,另方面,举报机制要求举报者必须在“已发出警告”后,问题编辑者又不回应的情况下,此项举报方能成立,可是,黄世泽先生一直没有按照机制顺序去做。

黄世泽先生首先摆出来的是不欲沟通的态度,并言明不会回应本人,直至本人质疑其“举报”的理据不足,黄先生才急急给我一发信息,也就是2010年11月6日 (六) 05:49那段“请停止一切无建设性编辑。阁下编辑已对维基百科构成破坏”对本人发出的疑似警告声明的信息。

然而,本人既不认为也不认同黄世泽先生为求打压异己封杀言论而来的所作所为,这“迟来的警告”也不足以让他的打压行为变成合理,黄世泽先生在不事先讨论的情况下立即删除“他所认为的问题内容”,这是事实

总结黄世泽先生的所谓举报,有几点值得质疑----

1.本人对林辉及独立媒体存在意见,但并不代表由本人编辑相关条目必然存在恶意攻击,本人所举出的各点都有来源支持。

1.在林辉的条目中,“要求删除示威片段事件”、“与刘慧卿和黄碧云的粗口争议”、“同时身为记者编者,文章屡被推介”、“施政报告未发表就"预言"置安心计划”等,以上种种言论行为确实出自林辉本人,即使dai adoru和其他网民在事后评价林辉什么,也不能改变林辉“豁了出去”的所言所为。

1.理由同上,独立媒体舆论单一化并非仅本人一人感觉,将不同意见人士扣上帽子也是事实,黄世泽先生屡次移除此点,正如被他删去的条目所撰︰乃因为黄世泽先生也曾经做过这种抹黑别人的事,若说“dai adoru与林辉有争拗所以不能编辑”,我会奇怪为何黄世泽先生又可以将自己的黑暗面给移除,我想,这是举手不回的。

1.本人或有在个别议题上发表过意见,但本人并非独行,亦有其他网友与我观点立场相近,由于观点出处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断没理由将这些“与黄世泽先生有别”的意见都给转化看成是“dai adoru在生事”----黄世泽先生声称dai adoru跟林辉及独媒有纷争,所以无权编辑,“跟某某因有过节所以其编辑要移除”,这明显是因人废言,带有偏见的判断。

1.黄世泽先生以有形之手拨弄是非,根本就是声称要反对到底的“滥删主义”︰任何未与原作者协商的滥删行为,都是破坏维基百科-----这是黄世泽先生用户页所说的定义,但我们可以看到的是黄先生非常自相矛盾!

1.黄世泽先生口口声声adoru在破坏条目,实为黄世泽先生在破坏条目,而黄生向其他管理员笼统但含糊地反映“adoru在破坏”,这是滥用投诉举报机制及抹黑。

1.既然条目本身不容挑剔,黄世泽先生声称“这个dai adoru在维基 / 网典有封禁纪录”,明显是在负隅顽抗,企图引导管理员思想。

adoru

由于受User:Crazy_daisuke使用IP账户的编辑战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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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经寻求半保护。维基并非解决私怨场所,谨谢。Littleguy留言2012年12月28日 (五) 17:44 (UTC)[回复]

无意将一个本属编辑争议的问题四处张扬,但如果有人要四处撒野又混淆视听,在下也只能将实情重贴于此。
楼上请不要含胡其词混淆大家视听!这里没有人有私怨,安插罪名和扣别人帽子不足以让你破坏条目的中立性,而且发动编辑战的好明显是你吧!一而再再而三的恶意推定别人的编辑,自己却没有提出自己回退的理由,别人的编辑哪一段有问题你又从无指出,只是一味的回退,请问这是谁人发动编辑战?没有反省自己的问题反而诿过于人,技穷转用抹黑手段更是令人讨厌。
另请各位了解此人想要捍卫的编辑版本,[6],内里都是只得扬善,甚至连“他与另一八十后社会运动者陈景辉常被人合称为‘美点双辉””都可以写得出来(被人合称?被谁?连来源也没有!),请问这么“粉丝向”又不专业的内容可以出现在维基吗?
而这个编辑版本[7]则比较倾向反映事实,也有来源可证,但就是因为内里有“此位要求保护页面的人兄”不欲观之的章节,就被他屡次无故回退,维基到底是谁的园地?124.244.210.156(留言) 2012年12月28日 (五) 19:31 (UTC)[回复]
你个人想公器私用,用来报与他的仇怨,又用IP账户,你不认为你自己的行为十分丑陋?Littleguy留言2012年12月29日 (六) 06:42 (UTC)[回复]

User:Littleguy不断破坏条目和捣乱维基,恳请管理员对此人作出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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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你烦不烦?不停的拉布,但却是围绕我已经回你的事上面,而且我已经回应你太多,但你文也不愿去爬永远只是回带,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自己不理解的都听不入耳,更甚是要全世界都要陪你做鸵鸟?不遵从维基方针不特只,还要继续将自己破坏条目的恶行诿过于人,如此盲目粉丝,也太是非不分!我与林辉有什么仇怨?我要公器私用?请问我是社运界的?是政治圈的吗?我只是一个网民,你顶多可以说我看不下这个条目充满贴金肉麻味,所以我才为条目补充,全部基于事实!我们对政府工商界的要员言行失慎都会发言谴责,为何林辉可以例外?为何他的言行惹来外间批评质疑维基就要为他服务,将他的条目河蟹到成为一个只有为他歌功颂德的园地?这是谁人在公器私用?

另外有关ip编辑问题,人兄你在我的讨论页留言,及后我在先生你的讨论页[8]回应,自问理据详尽,但阁下没有(无法)回应不特只,还强言别人“骚扰用户”,请问大家,这可不可以称之为输打赢要?只是因为条目你不欲观之就要在这里捣乱?无理回退、打编辑战、从无善用讨论页、从无(根本就无理据在手)提出你的提删理由,于是就来抹黑中伤编辑者,你这个在维基不守法的破坏者凭什么在这里说三骂四!?还要大言不惭的想要封禁别人?你的手段除了抹黑人还会有其他吗?真是没有最丑陋,只有更丑陋!

现本人恳请管理员留意,在林辉条目User:Littleguy正在以无根据的罪名对本人作出诬蔑和人身攻击,但此人从来无交代他不断回退本条目的理据,并笼统指本条目被ip用户发动编辑战,误导管理员和维基人,实情是此人一直企图将条目扶持为一个只有个人宣传贴金味浓的爱好者网站,蒙闭网民知的权利,此人已受过警告,此条目也被管理员半保护为一个内文陈述较为中立的版本,但此人却依然顾我,其疯狂程度已经达至扰民,为了维基的长远着想,恳请管理员对此人作出封禁。124.244.210.156(留言) 2012年12月29日 (六) 17:27 (UTC)[回复]

如此改动,并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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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并不熟识维基的程序,如果错漏,敬请原谅。

本人曾对此 IP 的修改作出回退,因为此人的修改实在只是针对林辉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这些事情欠缺公共性、无论网上或主流媒体基本上只有极少讨论及注意,特别是最后一点在独立媒体贴文的问题,实在是鸡毛蒜皮得过分,篇幅却远比林辉本人整个生平还要长,本人认为这是对林辉的人身攻击多于公正持平地纪录林辉的生平。

而一直以来,只有此 IP 的此人执意要大幅更改此维基项目的内容,特别是过去他亦曾发动过一次编辑战,也是同样内容。这一人的意见,既有许多反对,更不应该驾驭其他许多编辑者所作的编辑。所以我认为,应该回退此 IP 所作出的恶意修订。

liveabetterlife(留言—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7.97.160.83(对话|贡献)加入。

对于有人声称编辑者写的是“恶意修订”,我想大家倒不如了解为何有人特别喜欢因人废言。恶意推定固然是维基所不认同,但观乎阁下与Littleguy的编辑历史,如果大家要阴谋论也大可质疑你俩都属“亲社运人士”,所捍卫的只是对林的美言而已!你要将本条目主人公在公众议题上面有争议的问题称为“无关痛痒的事情”,可是林的事情在城市论坛电视节目曝光,其撰文也广见于报章,网民的反应也广见于香港不同的讨论区,那又怎可说是“欠缺公共性、无论网上或主流媒体基本上只有极少讨论及注意”?就算是,你最多只能加个“来源请求”模板,理不直气不壮不代表你们可以粗暴,你们根本就无理由无资格将条目回退!我们对政府工商界的要员言行失慎都会发言谴责,敢问为何林辉可以例外?为何他的言行惹来外间批评质疑维基就要为他服务,将他的条目河蟹到成为一个只有为他歌功颂德的园地?这是谁人在公器私用?又,楼上举出的所谓例子:在独立媒体的贴文问题又“如何鸡毛蒜皮得过分”?相反,连林先生有旅行的打算、去过哪里旅行、“与陈景辉合称美点双辉”都被记在维基,恐怕这才是鸡毛蒜皮得过分。再者,就是这个“如此改动,并不合适”也只是笼统其词,而所谓编辑战,也只你二人在不断无理回退,但从来没有指出哪句哪节有问题,可见阁下以上留言明显是偏颇不公不中立的判断。指编辑者跟林辉“有私怨”之说也属恶意抹黑,我们见到的事实是有人对本条目特别加护,我们又可不可以说这些人跟林辉“有私情”?124.244.210.156(留言) 2012年12月30日 (日) 11:20 (UTC)[回复]
同意,而且应封禁有关IP。Littleguy留言2012年12月30日 (日) 06:12 (UTC)[回复]
要封禁,应该封禁不断破坏维基,不断滋扰管理员和维基人的阁下才是。以用户以ip编辑为由大造文章转移视线,根本就是想淡化你的破坏行为,而将别人编辑维基看成恶意,这是维基方针所不认同。如梁美芬于立会揶揄议员,表示“理解对方上纲上线”,即被议员质疑她惴测议员动机违反议事规则,我很不明白一些常将公义挂在口唇边的人会做出同一种恶行来124.244.210.156(留言) 2012年12月30日 (日) 11:20 (UTC)[回复]

本人认为,如果要将一个人在网上的片言只字都记录下来,这并不是维基的作用,甚至这种事连网络大典都不会做。维基应该是针对当事人有公共性的表现和事件进行记录,具体指标包括传媒的报导、广泛的公众讨论等。像林辉的“美点双辉”称号,多次在报章出现(其实也是由信报纪晓风开始用此名称的),甚至林辉的旅行,也曾多次接受杂志采访,现时亦在多份报纸连载有关专栏,这些记录都是合理的,因为能充份反映出他的现况和公共身份。

反而 124.244.210.156 的屡次修订,均是将鸡毛蒜皮的事情放大,特别是独立媒体删文之类,根本是非常小的事,只因有人心存不愤,在一而再再而三的想要藉维基的修订报复(可参见此条目一年前的编辑战),本人认为这正是在滥用维基开放编辑的机制。 liveabetterlife(留言) 2013年1月8日 (日)

那么,请问你“美点双辉多次在报章出现”到底有多少次?那“美点双辉”到了“全城公认”的知名度了吗?即使在报章出现过又如何?请问这里是他的粉丝页或爱好者网站吗?何况过去现在从来没有人加入来源。还有旅行也是,过去的编辑版本完全不属维基化的记述,现在的编辑版本已有清楚交代,旅行如果是有关保育之行,维基当然可以记载,但他有什么计划,将会怎样怎样,与维基及网民何干?还有,开头你说什么“这个人有公共性”,他想去那里旅行风花说月欢乐今宵就“那么大公共性”,当他失言失行受到非议之时为何又会“失去公共性”?他的问题好像“要求删除示威片段事件”、“与刘慧卿和黄碧云的粗口争议”、“同时身为记者编者,文章屡被推介”、“施政报告未发表就"预言"置安心计划”等等,这些说大不大,说小又可不少的事件居然可以被你称之为“鸡毛蒜皮”!真的只有一两网民觉得他有问题吗?真的是别人放大了看他吗?相信大家都能看到你的偏颇和输打赢要!还有我想请问“独媒删文”又跟“林辉这个条目”有什么关系?阁下在讨论这个条目还是始终要因人废言?还有什么是“只因有人心存不愤”?恶意推定编辑者,说穿了还不是一些亲社运的“朋友”在负隅顽抗,别人就一定是恶意,这些“名人”错用数据作出问题评论资料错了都懒得做更正,他惹人非议反而在你眼中原来“没有公共性”、更只是“鸡毛蒜皮”的事?社运界的人是不是就有特权有发言空间就可以乱说话?话说错了受到批评又全都是“恶意攻击他”吗?相反,林先生攻击人是电视画面都可见到,他甚至会将自己侮辱别人都看作只是“鸡毛蒜皮的事”呀!就根本就和你这位林粉一模一样侧侧膊企图唔多觉呀!如果有人还是要恶意推定别人“写衰他一定是‘心存不愤’、‘有私怨’”,那么,观乎阁下这种爱好者的口吻又是不是跟林生又“有私情”?本人也认为林辉滥用言论自由呀,你要护短又是不是太过难看了?

又是“有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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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nga不符合Wikipedia:可靠来源,拿xanga为ref的“有网友认为”的批评可删。

inmediahk是个人注册了账号就可以发表文章和留言,拿inmediahk为ref的“有网友认为”、“有网友举出”、“网民质疑”、“网民认为”的批评可删。

--Mewaqua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5:35 (UTC)[回复]

网民不能够认为?难道网民都是孙悟空的毛变的?为何一个“名人”可以事无忌弹善用他的影响力去散播错误信息,而网民只是提出合理质疑就不可以?说到底是不是只是这里有人出于个人喜好生怕公众的反应被记载于维基,才会无所不用其技的负隅反弹?阁下所强调的“网民不能做来源”与“可靠来源”一页所提到的根本完全是两回事!独媒常被人冠以“媒体”,不算是BBS、新闻组或Blog,而且网民留言是直接跟撰文者互动,留言者属谁甚至名不经传都不重要,重点是言之有物与否!不要以为从Wikipedia:可靠来源断章取义笼统抛出几句就以为可以误导大家!里面的方针如是说:“由于没有其他人能修正检查,所以这些材料非常可能不正确、误导、为个人做宣传、随意、依靠谣言和不可靠的甚至是愚蠢的来源作出的”,既知有个人宣传意味的都不应该写到条目之上,为何为林先生贴金的方方面面都可以被容许出现在维基!?另外,该页方针亦有提到:“但也许是非常有智慧的,谨慎的人想和世界分享他的知识。可是我们无法辨别属于哪一种,访问一个不知名人的个人网站如同去看电灯杆上的招贴,所以不能作为可靠的来源。”这里所说明的是一个不知名的人当然不足以成为可靠来源,但这里并没有说明“哪个网上平台、哪个身份的人不能作为来源”,再说,发表文章的名人在不同的媒体平台错用数据误导公众,网民提出质疑是基于合理怀疑且列举资料,完全印证该页方针所说的“多方独立确认的来源是可靠性的好指引。如果几个来源都独立地查证事实或主张,这比没有查证的更可靠”。可见说“网民不能做来源”根本就混淆视听!不要以为胡假虎威说句“不符合可靠来源”就可以肆意乱扣帽子。124.244.210.156(留言) 2012年12月31日 (一) 16:46 (UTC)[回复]
(:)回应,笑死我了,原来inmediahk的“网民认为”是“疑似是你的账号的留言”,不单不是可靠来源,还有利益冲突之嫌疑。--Mewaqua 2012年12月31日 (一) 18:21 (UTC)
补充:
1. Wikipedia:生者传记:“决不要将自行出版的书籍、杂志、网站、网络论坛、网志(即Blog,又称博客或部落格)、微博客(如twitter)作为和在世人物有关的资料来源”,“由读者或网友留下的贴文绝不可作为来源使用”。
2. 你说的“留言者属谁甚至名不经传都不重要”正好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3年1月#大街上随机采访民众的言论是否应被引用被其他人否定了。
--Mewaqua 2012年12月31日 (一) 18:42 (UTC)
1.阁下新的补充并未能释除上面本人提到,由阁下提出的方针问题和疑点;
2.本人只属网民其中之一而且只属我的个人意见,但同时亦有其他网民质疑林辉的撰文及言行有争议之处,我很疑惑阁下声称自己是维基编辑/巡查员,居然可以如此偏颇,跟一些人将编辑者的身份妖化大造文章,强指属于什么利益冲突,但同时却在抹刹为数不少的其他网民意见;当然对于一些人而言他们当然乐意见到条目被河蟹至一个只有美言的编辑版本,阁下是否要跟这类人沦落为这种极差劣的人格品格?
3. 现时条目的编辑版本,语调行文已经相当中立并根据百科全书式的语调撰写,反而,反对者从未有提到条目有何问题,只是一直因人废言,但明显林辉确实存在条目所述的争议之处。反对者连什么句语应该改善都从没提出,而是一刀切的将所有他们所看不下的负面评论都删除了,这完全是破坏行为而非编辑争议,因为那些人一直以来连议也没议。
4.你所与出的“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连结,根本网民立场参半,我看不到被所谓“其他人”否定是具有什么权威性需要遵从。曾有人在讨论说:“任何人均可挂上路人甲的名义,对他人作出人身攻击。从这点看其内容缺乏中立性”,但网民对林辉的质疑是否属于生安白造和诬蔑甚至人身攻击?显然不是,相反抹黑别人的明显是这条目的主人公,相关连结也可证明,网民对他的质疑并非人身攻击,当中更有网民是以数据资料和实例去反驳林辉,显然这与“随机采访民众的言论是否应被引用”属两回事。
5. 生者传记的方针,当中有章节如是说:“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但有关林的争议点完全是有来源证明的,即使剔除网民对林的评价情感,林辉确实有做出各种争议言行在先;同时,现行的编辑版本已经满足“从可靠的第二手来源中获取”,也不会导致条目出现偏袒,再说,这也不是少数人的观点,如果要将高登等的讨论区网民意见都计算在内就更加不属少数,但方针既说讨论区留言不计,那引入独媒网民所质疑的重点也不为过,正如上面都说过,那里一来不是BBS之类的地方,二来网民的质疑是以理据回应林辉的。
6. 本人和其他网民对条目主人公并无罗织入罪的意图或主张,要强言我们“写衰他”或与他有仇怨之类,对个别编辑者作出恶意的意图揣测,这也违反了维基的善意推定,让人感觉并非有编辑者与条目主人公“有私怨”,相反为个别人士贴金兼净身,只是有人公然在瓜田李下将“私情”坦荡。再说,本人在编辑本条目之前之后都有编辑不同的人物机构条目,撰写任何争议均严守中立原则,如果要为了一些人去将林辉这个条目河蟹,这就是对其他条目的主人公和全球维基读者都不公平。124.244.210.156(留言) 2012年12月31日 (一) 19:43 (UTC)[回复]

124.244.210.156(留言) 2012年12月31日 (一) 19:43 (UTC)[回复]

  • 为何124.244.210.156不用Crazy Daisuke户口登入,因为有部分“有网民”认为的作者就是他,如果维基可以容忍这种闹剧发生,那是一件很可哀的事。
为何?不是已经回应了你吗?只是有人生怕自己的讨论页满载自己的恶行斑斑,观乎你自己的讨论页以及其编辑贡献纪录,就会清楚你做过什么好事来。被人揭发恶行所以才要这样抓狂,你是某某的粉丝就可以乱来?为打压别人又无所不用其技,连自己的讨论页都要回退,实在感觉可笑,自己要在别人的讨论页撒野,却又容不下别人回应,甚至生怕自己的恶行被声讨被公开,于是连自己的讨论页都要回退,心虚如此,当初何必要搞哪么多小动作和出言不逊?编辑历史是会说出真相的。124.244.210.156(留言) 2013年1月4日 (五) 18:27 (UTC)[回复]

为何124.244.210.156不登入维基来编辑林辉条目

[编辑]

我实在忍够User:Crazy_daisuke的砌辞狡辩。

由124.244.210.156所加的文字,[注释8 http://www.inmediahk.net/%E3%80%8C%E5%85%88%E7%A7%9F%E5%BE%8C%E8%B2%B7%E3%80%8D%E7%9A%84%E5%AE%98%E5%95%86%E5%8B%BE%E7%B5%90%E6%9C%AC%E8%B3%AA#comment-1016923]和[注释7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7562#comment-1015250]两段来自香港独立媒体的文章comment,作者都是DAI ADORU,DAI ADORU就是124.244.210.156,根据维基的规定,是不容许原创研究,更何况这种恶毒至 人身攻击别人的所谓“原创研究” 博客是不可视作可靠来源。Xanga都敢说是可靠来源,这是什么歪理来的?Littleguy留言2013年1月3日 (四) 21:17 (UTC)[回复]

先生,不是说过做维基人应该要谦厚的吗?为何你会哪么自负?你认为自己或林辉为何拥有特权?别人又在狡辩了什么?别人就是砌词狡辩,但你又可以说出什么道理来?是你面对上面那么多质疑,你回应了多少?你又凭什么装出那么恶心的正义?到别人讨论页留下问题,别人到你的页面回应,自己无道理在口就只有含糊其词诬蔑别人对你“无礼貌”,甚至连自己的页面都要“回退”,就是生怕别人公开你的恶行,实在难看,如果你是那么理直气壮的话,就不用抹黑别人后又怕被别人反驳吧!一直只有恶意推定别人,就是一直未能为自己的破坏行为和贴金丑行自圆其说,之后便诉诸抹黑和安插罪名,你自己没有道理在手就用这种下流的手段去扣人帽子,实在无耻。另外也请大家留意在相关页面讨论页、互动客栈、当前的破坏举报页面早已回应,但此人不断回带,并向不同的维基人管理员作出滋扰性的拉布缠扰行为,此人恶意推定编辑者,并将其他网民的意见借故全盘抹掉,用意无非是为其偶像在条目贴金洗太平地,只在乎其偶像的喜乐而置维基网民知的权利于不顾,居心实在不良可耻,此人理应需要时间冷静反省,望管理员能对此用户作出封禁处分。124.244.210.156(留言) 2013年1月4日 (五) 18:43 (UTC)[回复]

反对一而再保留 124.244.210.156 的删改

[编辑]

124.244.210.156 此人不只一次在此条目及香港独立媒体的条目进行极具争议的编辑,事实上两个条目的讨论串中,只有他一人支持自己;而他的编辑包括将小事不合比例地放大、使用自己撰写的资料来源、以及随意删除其他人的编辑。我不明白管理员保留其编辑的道理何在?是否只要他一人愿意,便可以 override 其他人的编辑,令维基百科成为个人游玩的场地?

--Liveabetterlife(留言2013年2月15日 (五) 20:4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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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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